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2006年2月16日表示,“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总计节能1.01亿吨标准煤,累计建设节能建筑面积21.46亿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15.92亿平方米,既有建筑改造5.54亿平方米。

 “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主要任务是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建立四个直辖市和北方地区节能65%的国家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完成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的示范工程,形成相关标准和技术体系,引导“十二五”建筑发展方向;新型墙材生产供应基本满足需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深化北方地区供热体制改革,推动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