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TCL智家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于今年6月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控股子公司奥马冰箱《章程》部分条款无效的诉讼材料,该案件已获法院受理。相关条款中提到的两项内容要点为,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时,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奥马冰箱董事应当通过特别决议方式通过。TCL智家认为,前述条款存在效力瑕疵,限制了控股股东的合法权利,不利于奥马冰箱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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