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财政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发布了《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指出,具备处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及微型计算机这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质的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获得专项资金补助。

根据北京市的实施办法,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需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并满足相关通知中的标准和条件,同时回收处理的必须是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五类产品。
在资金分配上,实施办法设定了两大考量因素:一是企业上一年度规范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量,占95%的权重;二是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的实际运行负荷率,占5%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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