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评字 [2026] 第 0000130593 号裁定书,第 78012510 号 “森德巨匠” 商标被裁定全部无效,本次商标维权取得胜诉。



  我司持有多枚在先 “森德” 系列第 11 类注册商标,在暖通散热器领域拥有较高知名度。森德散热器(天津)有限公司注册的 “森德巨匠” 商标核心文字与我司商标近似,使用商品同类,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属于攀附我司品牌商誉行为。

  国知局认定该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依法予以无效宣告。我司与该天津公司无任何授权、合作关系,提醒广大客户、经销商审慎辨别产品来源。

  我司将持续全面保护 “森德” 商标知识产权,对各类抢注、仿冒、傍名牌行为,将通过行政、司法途径坚决维权,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行业市场环境。

  森德(中国)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9日